近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fā)展規(guī)劃》印發(fā),明確了各省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的發(fā)展工作重點。
《規(guī)劃》共提出了包括:新能源大基地、海上風電、分布式風光項目開發(fā)、水風光綜合基地、生物質能開發(fā)、地熱能開發(fā)、抽水蓄能電站開發(fā)、可再生能源多元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氫、鄉(xiāng)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技術創(chuàng)新在內的11類共40個重點項目及方向,明確了“十四五”新能源的開發(fā)建設路徑。
七大重大新能源基地:新疆新能源基地、黃河上游新能源基地、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黃河幾字彎新能源基地、冀北新能源基地、松遼新能源基地、黃河下游綠色能源廊道。
海上風電開發(fā)建設重點:推動山東半島、長三角、閩南、粵東、北部灣等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集群開發(fā)建設;在廣東、廣西、福建、山東、江蘇、浙江、上海等區(qū)域,推動一批百萬千瓦級深遠海海上風電示范工程;在山東半島、長三角、閩南、粵東和北部灣等重點風電基地內或附近配套建設海上能源島示范工程等。
六大分布式風光行動:城鎮(zhèn)屋頂光伏行動、“光伏+”綜合利用行動、千鄉(xiāng)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新能源電站升級改造行動、光伏廊道示范。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重點項目及方向名單如下(點擊查看大圖):
來源:能源電力說轉載:北極星電力物聯網